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是不是意味着当事人就“万事大吉”?在寄卖行、废品回收行业,部分商家违规收购来路不明物品,虽达不到刑事追责标准,但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吗?近日,仙桃市检察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给出答案: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
2025年2月,童某、肖某、李某三人在经营各自的寄卖行时,明知自身无回收黄金等贵金属资质仍旧违法回收旧黄金首饰,面对来历存疑的黄金,几人也未按规定核验交易人身份。漏洞大开的寄卖行,悄然成为赃物流转的“中转站”。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三名嫌疑人主动退赃。综合全案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市检察院依法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违法行为就此一笔勾销。”办案检察官表示。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理应受到行政处罚。市检察院随即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公安机关对三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收到检察意见后,市公安局对三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金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切实堵住“不刑不罚”的监管漏洞。
办好一案,更要治理一域。为摸清销赃链条背后的行业痛点,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该案卷宗、调阅2024年以来办理的74件盗窃罪反向衔接案、42件掩饰隐瞒罪反向衔接案,发现赃物大部分通过废品收购站点、寄卖行等地点完成销赃,部分收购经营者未严格落实《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行业真实情况到底怎么样?监管盲区究竟在哪里?带着这些疑问,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了辖区内15家回收、寄卖门店,并通过与公安机关座谈交流、调取行业备案登记台账与日常执法巡查记录等,全面了解辖区经营主体备案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行业监管中存在的管控盲区。在查明事实后,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全方位堵塞收赃销赃监管漏洞。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行业开展拉网式摸排,统一规范登记台账模板,明确要求经营者收购物品详细登记、留存备查,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经营主体逐一约谈,明确告知治安备案的法定责任,责令限期补办备案资料,对3家无证经营、拒不整改的,以《公安提示函》抄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行业经营秩序明显规范。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不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以精准行政检察履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护航市场有序运行,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