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是第26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为“护一方生灵 泽万物共荣”。近日,仙桃市检察院联合市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就督促保护沙湖湿地公园鸟类野生动物栖息地一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巡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与鸟类野生动物保护成效。
仙桃市沙湖湿地总面积1939公顷,湿地内常年栖息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余种,一级其他野生动物160余种,包括黑鹳、白头鹤、白琵鹭、灰鹤、游隼等重点鸟类保护动物。
2025年下半年,市检察院在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湿地内存在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且湿地周边的环堤公路未依法设置减速、禁止鸣笛等野生动物保护标志,致使车辆夜间快速行车时,极易造成野生鸟类受到惊吓、甚至伤亡的情形,影响鸟类野生动物正常活动、觅食、繁衍。
为切实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守护野生鸟类家园,市检察院在调查后,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野生鸟类繁衍生息的违法行为,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到现场核查栖息地保护情况,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鸟类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候鸟栖息地、集贸市场、餐饮场所500余处,拆除焚烧捕鸟网13张,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案件3起。
“此外,我局还积极争取鸟类保护专项资金61万元,设立了野生鸟类保护救助站,并投入资金在环湿地公路增设了减速、禁止鸣笛等指示牌、以及安装监控设备10余套。”“回头看”过程中,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介绍道。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与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常态化“回头看”与精准监督,筑牢湿地生态保护屏障,全力绘就沙湖湿地公园“水清岸绿、飞鸟翔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秀美生态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