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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支点建设丨行政检察精准监督 二十余年虚假婚姻被撤销

【字号:    】        时间:2026-07-17      

 “压在心里二十几年的包袱终于卸下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当事人李某艳、李某华收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后,专程来到仙桃市检察院送上锦旗,向承办检察官述说心中的感激。

                                                               撤销婚姻登记陷入“死胡同”


1998年,李某艳和张某军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李某艳因无结婚证无法办理准生证,而她又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满足结婚登记条件。情急之下,家人借用姐姐“李某华”的姓名,为李某艳与张某军代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024年初,李某艳与张某军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这份虚假的婚姻登记成了最大的阻碍。由于案涉婚姻登记信息存在错误,离婚手续无从办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全部搁置。姐姐李某华更是终日忧心,虚假的婚姻登记会影响自己今后的生活。


为纠正错误登记,姐妹俩四处奔走。2025年5月,李某艳、李某华以该婚姻登记有误为由,向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因不属于法定撤销情形被驳回。同年7月,二人向仙桃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又因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两年间,李某艳、李某华多次往返于各部门之间,均未能解决问题,难以撤销的婚姻登记让她们苦恼不已。今年5月,二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仙桃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全面核查还原事实真相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先后询问李某艳、李某华、张某军三方当事人,细致梳理当年婚姻登记的完整经过,确认三方一致认可虚假登记事实,且均希望撤销这份错误婚姻登记。同时,承办检察官前往民政部门调取尘封二十多年的婚姻登记原始档案,细致比对档案照片、身份信息,核对登记材料漏洞。


为避免撤销婚姻登记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前往公安机关筛查辖区同名同姓人员信息,逐一比对排查,确认婚姻登记档案中“李某华”与“张某军”身份信息均为虚构,无对应真实主体。经调查核实,检察机关最终认定案涉婚姻登记确属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的错误登记。


检察建议解开多年心结


2026年6月5日,仙桃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听证会上,检察官逐一出示调查笔录、登记档案、户籍核查材料等证据,清晰还原虚假婚姻登记完整事实,并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参会人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审查意见,认为本案存在虚假婚姻登记情形。


随后,仙桃市检察院依法向仙桃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一方面建议依法撤销案涉虚假婚姻登记,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另一方面督促民政部门完善婚姻登记审核流程,强化身份材料核验力度,从源头防范冒名登记问题重演。


收到检察建议后,仙桃市民政局依法撤销了该起存续二十余年的虚假婚姻登记。至此,纠缠当事人二十余年的难题终于画上了句号。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下一步,仙桃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每一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