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检察院于今年初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非遗保护与传承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制度与人才建设方面,出台了《仙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定管理办法》,新评定52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并完成3名省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有效夯实传承梯队。在阵地与平台建设方面,已建立3处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2处传承基地、6所传承学校、4个传承人工作室及5处景区研学馆。备受关注的仙桃市非遗馆建设项目全面复工,基础布展装修已完成55%,预计今年10月开馆试运行。
“回头看”现场,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介绍,在检察机关推动下,今年成功争取专项经费15万元,已圆满完成2名国家级、13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系统性抢救性记录工作,累计摄制非遗专题片60部,整理归档影像、口述等资料9TB。今年内还将对省级项目“仙桃贝雕”代表性传承人徐某某开展抢救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