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下去的是鱼苗,将来收获的是整个汉江的好生态!”近日,在仙桃市汉江水域岸边,一场别开生面的“守护碧水清流 共护生态家园”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行动有序开展。在仙桃市检察院、市法院及市农业农村局的共同见证下,1000尾活蹦乱跳的鱼苗顺水而下,为汉江生态注入新活力。
此次放流行动,源于市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4年10月,吴某某在汉江外滩水域使用电力方式非法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该水域属禁捕区域,电捕鱼更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不仅对汉江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更严重扰乱了水生生物繁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今年1月,市检察院依法对依法对吴某某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依规在有关平台发布民事诉讼诉前公告。。
办案中,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吴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准确评估和认定生态损害后,今年3月,市检察院依法向市法院提起公诉,除要求追究吴某某刑事责任外,还诉请其公开赔礼道歉并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相关诉讼请求均被市法院采纳。
“谁破坏,谁修复。让当事人亲身参与生态修复,比单纯判刑更有教育意义。”检察官现场向围观群众讲解道。放流现场,在各单位工作人员协同配合与全程监督下,1000尾鱼苗缓缓游入汉江。
“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让受损的生态得到修复、让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提升才是我们的初衷。”增殖放流后,各单位工作人员纷纷化身“普法宣讲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细致讲解长江十年禁渔、非法捕捞法律后果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破坏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深化与法院、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大对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高质效履职答好守护碧水清流的生态答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