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青春 “家”倍守护

【字号:    】        时间:2026-05-20      

 近日,仙桃市检察院“沔阳舟”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联合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走进市仙源学校精英校区,面向六年级学生和四年级家长代表,分别举办了以“‘典’亮青春·护航成长”和“依法带娃·‘家’倍守护”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同学们,你们马上就要小学毕业,进入青春期了。在这个人生的关键阶段,可能会遇到和同学闹矛盾、不小心弄坏别人东西、网上乱花钱,甚至遭遇校园欺凌等新问题。别担心,有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时时刻刻在保护着我们。”讲座伊始,检察官钱莎以亲切的话语拉近了与孩子们的距离。

她结合六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条款,通过三个真实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十岁学生偷偷给游戏充值2万元,家长不同意可依法追回;课间追逐打闹导致同学骨折或损坏物品,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允许拍同学丑照制作表情包传播,侵犯肖像权,必须删除并道歉。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让同学们听得入神,互动答题积极踊跃,现场不时爆发出惊叹与掌声。

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热点问题,钱莎结合小学生学习与生活场景,详细讲解了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五种常见形式,明确指出起侮辱性绰号、孤立排挤、肢体冲突、恶意嘲讽等行为均属欺凌行为,轻则违反校纪校规,重则触碰法律红线,不仅对同学造成伤害,还需承担相应后果。

讲座最后,钱莎带领同学们大声朗读“三不”宣言:不当施暴者,不当旁观者,不当受害者。她鼓励孩子们拒绝参与欺凌,遇到欺凌要勇敢说“不”,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留存证据,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学会运用《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与此同时,活动还特别设置了四年级家长代表专场。钱莎结合自身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提醒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养育孩子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她围绕家长普遍关心的监护责任、家庭教育边界、亲子沟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矛盾化解等内容展开讲解,引导家长树立“依法带娃、科学育儿”的先进理念。
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向孩子和家长们发放了《儿童安全自护手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传手册及定制玻璃杯等宣传品,进一步巩固法治教育成效。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打破了单一普法宣讲模式,既为青少年扣好人生“法治第一粒扣子”,引导学生知自护、守底线、拒欺凌,也为家长厘清法定监护职责,树立科学育儿、依法带娃的理念。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用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