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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破除专门学校“孤岛”困境,关键在于协同履职

【字号:    】        时间:2026-04-03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工作深入推进,专门学校作为教育矫治罪错少年的重要阵地,愈发受到社会关注。然而实践中,部分专门学校面临招生难、师资弱、教育模式单一、与司法机关衔接不畅等问题,甚至沦为教育体系中的“孤岛”。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一些地方专门学校入学门槛不清、分流标准不明,导致“应入未入”与“简单一送了之”并存。如何打破封闭管理与社会脱节的僵局,让专门学校真正发挥矫治罪错、重塑未来的功能,亟需家庭、学校、司法、社会各方协同发力。

  专门学校的“粗放教育”,本质上是对个体差异的漠视。 走进专门学校的孩子,背后各有各的故事:有的因家庭监护缺失误入歧途,有的深受不良社交影响,有的则存在严重的心理行为障碍。把他们放进同一个“模具”里教育,无异于“一药治百病”,效果可想而知。破解之道在于因人施策——建立科学的入学评估机制,精准“画像”后再实施分层分类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各有侧重,才能真正实现“因材施教”。而这一切的基础,是建立一支既懂教育又懂法律、懂心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家庭教育是专门学校绕不开的“软肋”。 现实中,不少家长把孩子送进专门学校后,便当起了“甩手掌柜”。殊不知,孩子的问题往往是家庭问题的投射。如果家长的教育理念没有同步更新,孩子回归后极易“旧病复发”。改变这一困局,需要家校社协同发力:学校将家长课堂纳入必修环节,社区对回归家庭的孩子进行跟踪帮扶,妇联、民政等部门提供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唯有让家庭教育从“旁观者”变为“合伙人”,才能为孩子的回归铺就一条温暖之路。

  专门学校建设涉及多部门职责,却常常陷入“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尴尬。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财政……各部门各有分工,却因职责边界不清、信息共享不畅,导致学校在招生入学、师资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举步维艰。破解这一困局,省级层面应尽快出台专门学校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职责清单与协作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难点问题。检察机关则应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专门学校的建设成效,折射出社会对迷途少年的殷切期望。这所“特殊学校”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更不应成为部门推诿的“烫手山芋”。教育部门要扛起主体责任,家庭要承担应有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打破壁垒形成合力,检察机关要推动各方依法履职。唯有如此,专门学校才能走出“孤岛”困境,真正成为矫治罪错、重塑未来的法治港湾,为迷途少年点亮一盏回家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