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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检察综合履职 服务科创发展大局

【字号:    】        时间:2026-01-29      

   2025年,汉江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全省支点建设部署要求,以“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全链条打击犯罪、深层次溯源治理、多维度协同发力,用法治力量为市场主体护航、为创新发展赋能。

  坚持以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目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实全方位履职、全链条发力、全要素保障,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30余件,办理的任某某侵犯著作权案、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由“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更扰乱市场竞争秩序。2022年6月至11月,王某某从福建购进假冒某品牌羽绒服的包装标识及服装裁片,委托仙桃本地企业代加工后,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牟利,销售金额达13万余元,仓库查获待售侵权服饰近万件,非法经营总额超85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仙桃市检察院精准研判案件定性,发现公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存在评价不全问题——王某某兼具加工、销售双重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合力深挖标识来源、加工流程、销售渠道等全链条证据,最终精准锁定犯罪事实。面对王某某初期的抗拒态度,办案检察官反复宣讲法律规定、释明危害后果,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5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服判息诉。

  此案办理中,检察机关既精准打击犯罪,又注重延伸治理效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以直观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法律监督,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既要严惩犯罪,更要兼顾私权救济与公益守护。2019年至2021年,李某某在河南老家购置原料设备,将低价白酒灌装至假冒某知名品牌酒瓶中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8万元,其涉案假酒经转手销售时被查获。

  仙桃市检察院在办理下游销售案时敏锐发现李某某的犯罪线索,及时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同时针对其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公益损害情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6月,法院采纳检察意见,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24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该案创新采用“刑事追责+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既为权利人挽回损失,又以惩罚性赔偿助力知识产权公益保护,形成“私权救济—公益修复—行业受益”的正向循环。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一案四查”,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从个案治理向制度完善延伸,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防线。

  全链条打击,打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针对知识产权犯罪链条化、网络化特点,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思路,斩断“产、供、销”犯罪网络。2021年8月至2024年5月,刘某某在天门自建仓库生产乳胶漆,从武汉购进假冒多个知名品牌的包装桶,灌装自制产品后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涉案金额达525万余元,查扣未销售货品价值14万余元。

  天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结合物流记录、资金流水、网络交易等证据,剔除刷单金额,精准认定犯罪数额。面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立功辩解,承办检察官逐项核查、充分释法,促使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0万元并赔偿权利人损失获得谅解。

  案件办结后,天门市检察院于2025年6月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强化专项整治、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等举措。行政单位积极响应,联合网信、电商平台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权利人与监管部门直联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汉江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更精准的打击、更全面的保护、更有效的治理,打通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汉江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