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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支点建设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生态底色

【字号:    】        时间:2026-08-14      

 2026年8月15日是第4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日。今年以来,仙桃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以高质效办案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谁破坏、谁修复”

8月11日,由市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到场旁听观摩。

 

今年1月,廖某、赵某、张某、杭某、吴某等人在电排河水域非法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不仅会扰乱水生生物繁衍秩序,还会对水域生态系统、水生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破坏。据此,市检察院依法对廖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真不该为了那点黑心钱触碰法律底线,今后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守护好绿色家园。”张某某等人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懊悔不已地宣读悔过书。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全面剖析了张某某等人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详细阐释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与计算标准,引导张某某等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河湖生态的破坏后果,并承诺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生态。

 

活动现场还同步征集观摩人员意见建议,组织代表交流感悟,进一步延伸庭审普法实效。人大代表肖志华点赞道:“一次现场庭审,胜过百张宣传册。这次庭审让我再次加深了破坏生态环境不仅要‘入刑’,还要承担‘赔偿’、‘修复’等民事侵权责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湿地管理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还共同开展联合巡河行动,重点巡查东荆河、沙湖湿地等水域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切实筑牢河湖生态保护屏障。

行政公益诉讼:“以监督、促治理”

靠水吃水,还要护水。8月上旬,一起关于企业非法排污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终于进入尾声。

今年5月,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河段污水外溢,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线索。经核实后,该院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立案调查。

 

办案团队通过现场勘验、调取台账、走访问询等方式精准锁定5家污染源头企业。在全面固定证据、厘清监管职责后,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逐条列明违法排污企业的点位分布、污染事实和整改方向,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消除水污染隐患。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通过现场采样监测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涉水行业开展突击检查,并现场督办问题企业整改。市检察院全程跟进监督,定期调阅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见实见效。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非法排污企业7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决定书》5份,罚款30万余元。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市检察院坚持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生态风险前端化解。7月29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明确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范围、禁猎时限、管控要求及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举措,推动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该《通告》的发布,还与市检察院制发的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有关。

 

仙桃市鸟类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常年栖息着黑鹳、白头鹤、白琵鹭等珍稀鸟类,其中,仙桃沙湖湿地更是东亚—澳大利亚迁徙候鸟的重要驿站。今年年初,市检察院在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多个乡镇存在非法架设捕鸟网、违规设置护农网等破坏鸟类栖息地的问题。

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野生鸟类繁衍生息的违法行为,恢复和改善鸟类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累计出动巡查人员413人次,对候鸟迁徙通道、农田果园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清理非法猎具102张,拆除违规护农网120张;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捕猎、贩卖鸟类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有效消除了鸟类栖息地的安全隐患。

此外,该单位还依托“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共计4000余份,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鸟行为。

为进一步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市检察院还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行政单位起草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从制度层面为鸟类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为仙桃“打造江汉平原新时代‘鱼米之乡’样板区”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