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优则发展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也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立足新起点,仙桃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案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以检察担当守护水乡生态风貌。
治水清源 筑牢水域生态防线
依水而生、因水而兴,水是仙桃的生态禀赋,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始终是检察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河流污染、黑臭水体反弹等问题,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河湖长+检察长”巡查,深挖污染根源,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完成辖区内52条道路管网新建改造共计152公里,持续推动城区雨污管网改造等举措落地。
饮水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福祉,是生态保护不可逾越的底线。针对辖区部分河流存在的排污口污染隐患问题,市检察院依法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全市358个入河排污口已实施动态化、精细化监管,累计完成全部排污口的整治销号,整治率、销号率均为100%,建立起“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的闭环管理体系。
守护生灵 呵护湿地生态家园
湿地被誉为“城市之肾”,野生动植物则是湿地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市检察院坚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并重,以沙湖湿地公园为核心区域,持续开展护鸟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检查候鸟栖息地、集贸市场、餐饮场所500余处,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案件3起,处理涉案人员5人,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9只,没收狩猎工具5件。
对于各类水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该院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做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在依法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过程中,对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坚持刑事立案追诉,同时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鼓励增殖放流,实现“刑事惩处+生态赔偿+环境修复”一体推进,全方位修复受损水域生态。
针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汉江重点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市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公开道歉并通过增殖放流2000尾鱼苗修复受损生态。
治噪降尘 守护宜居生活环境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针对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民生顽疾精准发力,市检察院坚持以公益诉讼监督回应群众关切。针对城区部分酒吧夜间超时经营、音量超标、噪音扰民等问题,联合文旅、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经营主体规范营业时间,加装降噪设施,严格控制营业音量,并推动建立夜间常态化巡查机制,还居民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聚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市检察院坚持通过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空气质量改善。针对粮食烘干企业未依法采取防治污染措施、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造成粉尘、废气污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等问题,市检察院监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排查督导,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经跟进监督,目前4家粮食烘干企业主动关停,5家改用清洁燃料,8家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露天物料堆放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该院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围挡封闭、裸土覆盖、洒水降尘等规定,从严整治粗放施工带来的扬尘污染。此外,针对秸秆露天焚烧易发多发情况,市检察院依托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田间巡查与普法宣传力度,严查违规焚烧行为,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源,让蓝天白云常驻。
生态保护久久为功,检察守护步履不停。从守护一方蓝天到呵护万顷碧波,从严惩环资类犯罪到推动系统综合治理,每一次检察履职,都是对绿水青山的坚定守护。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盯生态环境治理难点堵点,深化协同共治,持续推进全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的美丽仙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