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年均粮食烘干产量40余万吨,全市14个乡镇共有60个粮食烘干场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户的烘干需求,但大多缺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且多家企业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去年10月,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本案线索并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立案后,办案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走访、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目前全市多家采取生物颗粒作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作业场所未依法采取防治污染措施、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2家企业仍在使用燃煤锅炉等淘汰类设备,造成粉尘、废气等污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12月9日,在详细整合各项证据材料后,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案涉粮食烘干企业的违规行为加强监管、依法整改。
在检察机关的跟进监督下,一场“绿色革命”在仙桃市各乡镇展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案涉采用生物颗粒作为热源的企业逐一下发《环境问题提示函》,明确其整改时限和方向;对2家使用燃煤锅炉等淘汰类设施设备的企业,依法督促其拆除整改,引进清洁能源。
经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截止目前,全市已主动自行关停粮食烘干企业4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8家,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手续代办服务协议6家,改用清洁燃料的燃煤企业5家,拆除淘汰锅炉1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乡间田野的“黑烟”正逐步转变为“稻香”。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紧扣“加快建成现代化水乡田园城市、勇当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总体要求,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继续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跟进监督,做实做优检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全力以赴为仙桃“打造江汉平原新时代‘鱼米之乡’样板区”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