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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0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阳

2014年1月10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院机关党委被评为“仙桃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院驻沙湖镇新发村工作组被评为“三万活动先进工作组”;我院被评为汉江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官”,并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一、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62件795人,其中批准逮捕455件61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5件1016人,提起公诉760件1139人,移送汉江分院审查起诉14件23人,无一错捕错诉、漏捕漏诉案件。

突出打击重点。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 黑恶势力犯罪及毒品犯罪309件409人。如依法批捕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的特大网络销售假药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在闹市区飞车抢夺、劫持人质、抗拒抓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名犯罪嫌疑人,及时批捕起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不捕不诉案件说理答疑等办案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老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175人,不起诉22人。依法受理、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275件354人,接待集体访10件51人,着力推进释法说理、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案件质量评查、涉检舆情应对等机制建设,努力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入万户安万家”活动,组成14个工作组广泛开展民情民意调查、法治宣传教育和走访慰问,推进驻点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联企驻勤”活动,52名中层副职以上干警联系包挂52家企业,干警先后到企业召开座谈会80余次,帮助企业解答法律咨询160余次,受到企业好评。开展“打盗抢、除霸恶、治环境、促发展”专项整治行动,抽调20余名干警组成专班分别入驻城区13个重点村,通过严厉打击“四霸”、“六强”行为以及“两抢一盗”和诈骗等侵财性违法犯罪活动,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办案力度不放松,从严惩处不手软,深化预防不懈怠。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1件35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3%,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坚决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2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11件,副科级以上要案8人。如依法查办了省农业厅正处级干部付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市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干部刘某某受贿案;抓获了挪用公款52万余元潜逃11年的市国土局杨林尾镇国土所原所长陈树元等。

着力查办重点领域犯罪。积极组织开展查办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等专项活动。如先后查办杨林尾镇、干河办事处杂坝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4人;查处市排湖泵站工程管理局7人贪污、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单位受贿窝案。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办行贿犯罪10人。

坚持查办和预防并重。突出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南城新区建设、仙洪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纳入预防工作范畴。共开展警示教育10次,受教育2000余人次,开展预防调查23次,预防咨询18次,案例分析22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8次。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2份,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件;对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0件。决定追捕22人、追诉6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11人。针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2份。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监管场所开展巡视检查,促进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监管。依托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对脱管、漏管问题实行动态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针对监管机关在羁押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0次,对发现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79件,依法监督纠正了市人民法院对2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案。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17件,立案审查3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7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90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重视抓思想、打基础。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扎实开展“学创”活动以及“两转两抓”专项教育活动,结合检察人员思想实际,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对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标准,查摆整改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和廉洁从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干警的群众感情、群众观念和职业道德素养有了新增强,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高。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着眼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基本办案组织建设。推进人才强检战略,与三所全国重点高校建立法学教学实习基地,开展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实行跨岗交流锻炼、岗位学练赛等,助推检察干警成长成才。深化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10名干警和15个集体在上级院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奖。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执行”的办案纪律,着力排查、纠正干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加强检务督查,促进纪律作风建设。

五、自觉接受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是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的保障。

我院积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广泛走访“两代表一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13年就法律监督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向社会公开选任12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大力推行“阳光检察”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继续开展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在仙桃日报、仙桃电视台开设宣传专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队伍的职业道德、廉政建设仍需加强;三是基础保障工作仍有待改进,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努力为仙桃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方向。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动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各项事业法治化,深入构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进一步将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进一步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根据中央、高检院、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四项改革” ⑧和即将出台的司法改革新措施,全力抓好“三项重点改革”,继续深化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两个适当分离”、基层院内部整合等工作,不断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不断深化细化实化。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健全执法为民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中。

  各位代表,新时期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服务和保障仙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大报告名词解释: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2、“四霸”、“六强”:地霸、村霸、市霸、街霸和强揽工程、强行买卖、强行装卸、强拿恶要、强供建、强占土地等犯罪行为

3、“学创”活动:指今年开展的“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4、“两转两抓”活动:指湖北省检察院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教育活动。

5、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2013年8月,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59个检察院中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主办检察官是指经检察长授权,依法履行执法办案职责,享有一定范围的办案决定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检察官。仙桃市检察院在反贪局、反渎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以及民事行政科等五个部门开展试点工作,首批配备19名主办检察官。

 6、“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执行”办案纪律:为湖北省检察机关办案铁律,即:绝对禁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绝对禁止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及处理款物;绝对禁止在办案区违法违规关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将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违规提押到办案区进行讯问;绝对禁止接受吃请、收礼,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关请托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必须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安排录音录像不得进行讯问,每次讯问笔录都要准确记载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

7、“五位一体”工作格局:湖北省检察院在《关于构建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格局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构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执法管理为前提、以监督制约为关键、以执法保障为条件”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8、“四项改革”: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

9、“三项重点改革”:指湖北省检察院结合湖北实际推出的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加强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基本办案组织建设等“三项重点改革”。

10、“两个适当分离”:指湖北省检察院为破解基层院内设机构林立、官多兵少、监督功能弱化、管理效率不高等现实难题,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即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适当分离改革。

11、基层院内部整合:指湖北省检察院为有效缓解基层检察院人少、任务重、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推出的一项改革措施。即在规模较小的基层检察院撤销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5至7个部;由副检察长兼任各部负责人,建立以主办检察官为主体的执法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