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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厂高息返利?投资务必擦亮眼睛!

【字号:    】        时间:2022-06-16      

  年息10个点

  多年信誉

  口口相传、亲友介绍

  你心动吗?

  吴某与廖某是本市某米厂的股东,2010年起,为了维持米厂的现金运转,吴廖二人商议通过支付利息的方式向民间群众借款。随着米厂扩建及业务量增加,2012年开始,吴廖二人向民间群众借款的数量逐渐增多,且同时确定了借款利息为年息10点左右,至此,渐渐有不少群众慕名前去主动存款。2020年,米厂资金链断裂,廖某潜逃跑路,截至目前经查证有二十余名被害人的存款,共计四百三十余万无法取回。

  经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近日,该案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逮捕。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作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市检察院决定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吴某。同时因廖某系本案共犯,决定对其予以追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理性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拒绝高利诱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讯员 赵世昊 许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