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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小孩骑车出事故,谁之过?

【字号:    】        时间:2020-12-17      

  6岁小孩在马路骑车,发生交通事故,送医后不治身亡。经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孩童负事故次要责任。近日,仙桃市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肇事司机王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今年9月6日晚7点,王某驾车在某镇的河堤通道与马路交界处倒车时,遇6岁孩童小小(化名)独自驾驶儿童自行车行至此路口处,王某所驾车辆将小小连人带车碾压,造成小小受伤,随后小小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小小负事故次要责任。
  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严格细致审查后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规定,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据统计,2019年,仙桃市检察院办理交通肇事案件占该院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总量的16.2%。2019年至今,该院受理交通肇事案件239件241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该案中,肇事司机王某在路口处倒车,且在倒车前未先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倒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事故发生。因此,检察官再次提醒各位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各位家长: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车上路不仅危险,而且违反相关法律!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童在道路上骑车出行,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