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由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桃市某国企原经理刘某某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在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市财政局、市城发投集团、市高新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职工90余人到场旁听。
法庭上,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当庭讯问。举证环节,公诉人针对被告人所涉罪名客观全面、层次分明的向法庭出示证据,再现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突破防线、越过底线,最终背离初心,坠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客观公正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刘某某哽咽道,“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心中满是悔恨……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辜负了家人的期望……我真诚认罪悔罪!”
同时,检察官结合案情现场普法,深入剖析刘某某犯罪的共性,再次敲响廉政警钟:“受贿是权力寻租的恶果,滥用职权是底线失守的必然;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暴露的则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越界思维。”
“以前总觉得腐败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知道,‘微腐败’也可能酿成大祸。”某乡镇财政所所长在庭审后感慨道。
一纸判决不是终点,而是社会治理的新起点。针对此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权力运行风险点,市检察院将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以“当下改”推动“长久立”,持续织密财政资金“防护网”,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