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仙桃市检察院紧紧锚定“奋进新千亿、建设示范区”的工作目标,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仙桃篇章贡献检察力量。在市“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特别推出“迎两会·晒答卷”专栏,总结回顾2024年特色亮点品牌工作。今天推出的是“沔轻风”品牌。
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沔轻风
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凝聚案件办理共识
建立通报机制,把控案件质量。依托侦协办,每季度会同市公安局召开案件通报会,聚焦公安机关办案问题,深入剖析,针对取证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全面等问题展开讨论,统一执法尺度,推动检察监督与公安内部考核相融合。在办理张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对该案中存在的超期办案问题向仙桃市公安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承办民警被取消当月绩效和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024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案件307次,发出书面通报2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共计453份,均已督促落实。
筛查不捕案件,督证新证报捕。针对因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根据承办检察官制定的补充证据清单,深入分析,侦协办派驻检察官协同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定期跟踪督促,指导规范取证,对再次报捕的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做好报捕前的介入工作,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进行会商,提升再次报捕质量。
严审补侦重报,确保证据链条。充分发挥侦协工作“前哨”作用,对所有退查重报案件要求侦协办检察官开展前置性审查,结合承办检察官的补充侦查提纲,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真实性全方位审查,严格把关每一项补充侦查的成果,确保新获取的证据与原有证据紧密衔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所有退查重报案件经侦协办检察官签字,案管部门方能接收。通过这样的审核机制,有效防止案件因证据漏洞而出现偏差,有力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完善案件治理体系
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加强案件办理的司法实践探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检察之责”践行“人民至上”。
深化检警协作,严打涉毒类型犯罪。2024年,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毒、涉企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健全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毒、涉企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市检察院对重大涉毒案件全覆盖式提前介入,依托侦协办定期对公安机关毒品案件办理情况开展通报。今年以来,对52件涉毒案件、27件涉企案件开展提前介入,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精准施策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充分发挥司法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市检察院针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案件,侦协办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推动和解工作前置,联合公安机关发动地方党委、政法书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精准掌握矛盾症结点,确保有的放矢化解矛盾。2024年9月,在办理一起收割机农田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承办检察官联合当地村书记,实地去往被害人家中,倾听实际困难,协调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表达歉意并拿出合理赔偿方案,最终抚平被害人家属情绪,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谅解,成功化解矛盾。2024年,侦协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参与化解矛盾10余起。
逐步健全行刑衔接,推动长效共治。为解决“行刑衔接难”问题,市检察院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入侦协办,以侦协办派驻检察官作为 “行刑衔接”责任检察官。一方面派驻检察官负责对“两法衔接”平台中的信息进行定期巡查,审查是否存在涉嫌犯罪线索,同时对行政单位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开展同步审查,必要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另一方面侦协办检察官与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横向网络,主动到行政执法部门摸排“行刑衔接”线索。市检察院还联合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同堂培训,消除观念分歧,统一执法标准。对于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的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评查,按比例抽取案卷检查,确保衔接效果。2024年度,在两法衔接平台上,14家行政机关共登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381条,移送涉及刑事犯罪案件15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监督立案2件,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4件。
强化诉源治理,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在案件办理中紧盯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减少社会对立面,推动检察履职由个案办理向诉源治理推进。
市检察院充分结合仙桃轻罪小案多的实际,改变以往平均分配案件的常规做法,尝试用20%的司法资源办理近70%的简易案件,集中80%的司法资源办理30%的疑难、复杂案件。
即确定由一名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一个检察辅助人员专门办理“速裁”案件,其他办案组专攻严重暴力性、诈骗类、涉众型等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分案时,由案件管理部门重新设置分案系统,确保“速裁”案件均能分流到简案办案组内。通过优化配置办案资源,实现了专业化办案团队“繁简分办、繁简专办”工作模式。
将侦协办与速裁办案团队整合,“速裁”类案件由派驻侦协办的检察官直接在公安办案指挥中心集中受理审查起诉,相关监督立案、撤案和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提前介入等工作均由该检察官负责。同时,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采取“一站式”联合办案,集中力量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集中立案侦查、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审理判决、集中交付执行,单个办案环节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五天。在实现案件快速审理的同时,保障认罪认罚的规范性、合法性,做到“简流程不减权利,省时间不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