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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培训促交流,搭起行刑衔接“连心桥”

【字号:    】        时间:2024-03-01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互动、无缝对接,努力以更优执法司法质效服务平安仙桃建设,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2月29日,仙桃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同堂培训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百人同堂,行刑衔接“大家谈”

  培训会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张华兵、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科科长桑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黄桂林分别以如何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实践探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为主题进行授课,为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及时、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凝聚了思想共识。

  培训期间,市检察院还主持梳理了近年来我市行刑衔接工作情况,并就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执法协作等实际问题与与会单位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衔接配合,高效推进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

  各抒己见,对症下药出“良方”

  “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很有必要,能够更好的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依规办案。”

  “通过培训,我们进一步了解了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对相关文件和相关流程增进了认识和理解,对于后续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打牢了坚实基础。”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行政执法单位代表结合在两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惑及今后工作的打算、建议,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互动,现场氛围热烈,大家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形成思想共识。

  

  “本次培训形式新颖,加强了信息共享,规范了衔接流程,明确了移送标准、程序、时限及职责,确保线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落实双向衔接制度,及时反馈衔接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促进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汉江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让锟在点评时说道。

  本次培训推动了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相互交流,打破了业务壁垒,消弭了办案中的意见分歧,形成了司法执法协作配合共识,有助于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联席座谈,衔接落实“再发力”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2月29日下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爱民,第四检察部主任让锟,第五检察部主任周爱兵,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致学及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13家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出席本次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光华主持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珊珊致欢迎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志方解读了《仙桃市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后,我们将书面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报市司法局法规科审核后组织会签。并将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平台的运用,为行刑双向衔接制度提供信息化支撑。”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致学就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发表意见。

  各行政执法单位参会领导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如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衔接机制发表建议。

  汉江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让锟,第五检察部主任周爱兵对如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指导。

  

  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爱民强调: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在凝聚共识上实现“双向奔赴”。加强行刑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检察事业发展进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在健全机制上实现“双向衔接”。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会商,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机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实化主导作用,在案件办理上实现“双向移送”。持续推进正向衔接,切实加强反向衔接,打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配合工作的“仙桃样板”。

  四是要优化能动履职,在诉源治理上实现“双向共治”。检察机关要主动、全面、创新履职,和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一道,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共同促进社会治理。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及工作座谈为契机,持续强化与行政单位的沟通对接,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更优的检察实绩服务市域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