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天气和道路情况的复杂变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除天气、驾驶人安全意识等原因外,不良的道路通行条件也是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日,仙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与市交警支队民警一同,就前期办理的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
整治道路标识,让交通井然有序
整改前 整改后
其它多处隐患点整改
“这个地方是我每天必经道路之一,之前交通标识与实际不符,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现在整改好了,可以安心通过了。”人民监督员现场看到整改后的路口说道。
此前,收到该处道路交通标识与实际不符的线索后,市检察院经实地调查后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整改,并对辖区内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进行排查。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进行整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上的交通标线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不合格交通标线 17 处。同时,落实交通设施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与市政、公路、城管等各部门的合作,对路口通行方式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标线,对因施工造成的标线缺失及时修复。
“虽然这个案件看起来很小,但是患生于疏忽,祸起于细微,一处细小的错误仍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交通安全马虎不得。”公益诉讼检察官看到整改后的路口,发出感慨。
整治危险“虎口”,让路口畅通无阻
“我们除了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道路交通问题进行整改外,还按照要求,对辖区的其他道路进行排查,这条道路就是在我们排查中发现的,该处缺乏信号灯,我们联合其他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属地政府一起,经向市里汇报后,争取资金在该路口安装了信号灯,并配备了监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回头看”的检察官介绍道。
通过现场观察,短短一分钟就有至少二十辆车经过,其中不乏大货车,且速度较快。据了解,在交通信号灯安装之前,该处发生交通事故频率较高,极易出现拥堵现象,安全隐患大,路口变成了“虎口”。信号灯安装以后,该处车辆有序通行,交通事故率明显降低。
“行政机关由被动监督整改到主动发现问题,这表明公益诉讼监督质效凸显,相信经过行政机关和公益诉讼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会感受到满满的安全感。”公益诉讼检察官信心满满。
整治“吃人”井盖,让平安稳如磐石
整改前后
除了督促道路交通标识整改,安装信号灯外,公益诉讼还“盯”上了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网络上井盖“吃人”事件频频发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日常履职中发现,我市汉江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有一井盖缺失,四周并未有任何警示表示,仅有树枝简单遮挡,稍不注意便有踏空的危险,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经进一步调查,全市多处存在井盖异响、破损的情形,对居民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同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调查结束后,市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对问题井盖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定期进行维护,提高窨井盖质量,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将破损、缺失的井盖逐一进行修缮整改,日前经过“回头看”,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井盖均已整改完毕。
“井盖虽小,却包含了大民生,我们将紧盯窨井盖安全等民生问题,充分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公益诉讼检察官承诺道。
出行安全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保障,也是整个社会关心关注的焦点。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持续做好监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以法治之力为人民群众出行铺就“平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