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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0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7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助力高质量发展

  1.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9人,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04人。妥善办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佰斯特企业制售伪劣产品案。对企业“四类人员”①稳妥审慎适用逮捕、起诉措施,依法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17人。指派干警进驻全市重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80余次,受理、转办维权诉求120余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刑事合规制度②,帮助远离违法犯罪红线。依法对我市一家涉罪的拟上市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帮助其恢复生产经营,重启上市申请准备工作。

  2. 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51件64人。依法办理涉及267名老年人涉案金额300余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扎实开展“断卡”行动③,办理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0件144人,为群众追赃挽损823万余元。为脱贫攻坚助力。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5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0余万元,帮扶驻点村杨林尾镇革新村实现稳定脱贫。为美丽乡村添彩。坚决守护仙桃碧水、蓝天、净土。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95人,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600余亩。依法办理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废铅加工厂污染环境案。

  3. 全力参与战疫抗洪创城重大任务。检察干警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奔赴疫情联防联控一线,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防控任务。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快速打击涉疫犯罪案件46件73人,办理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入选全省打击涉疫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聚焦“六稳”“六保”要求,为复工复产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抗洪救灾冲锋在前,在大垸子闸保卫战、汉江秋汛防御战中坚守责任堤段,与全市干部群众共护安澜。严格落实“双报到”制度,全体党员干警进驻和合社区扎实工作,全力服务创成文明城奋斗目标。获评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市防汛救灾工作突出集体。

  二、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的检察作为回应群众期盼

  1.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97人,提起公诉4752人。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94人。始终保持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多发性犯罪1715人。重拳整治地域性犯罪,坚决打赢反诈禁毒攻坚战,办理涉毒案件725件922人、诈骗案件302件800人。严重刑事犯罪显著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2.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坚持除恶务尽和坚守法治相统一,扎实推进破案攻坚和“打伞破网”、“缴财断血”同步发力,审查逮捕54件108人,审查起诉33件161人。依法妥善办理童三红等24人、崔刚等12人涉黑案件。办理的一起恶势力“套路贷”案件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漏洞和深层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1份,督促整改落实,促进社会治理。

  3. 真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用心用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接收的826件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重复信访明显下降。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日、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息诉11件信访积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1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9.17万元。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被《人民日报》报道。

  4. 悉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批捕67人、起诉65人。加强教育挽救,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62人、不起诉41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基地④,避免二次侵害发生。积极开展观护帮教工作,24人在帮教下返校完成学业,12人顺利考入大学。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入职审查和从业限制。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酒吧、宾馆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全面推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主题法治宣讲110余场次,受益师生20万余名。

  三、坚持客观公正,以更优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 以平安建设为己任,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70件、撤案135件,纠正漏捕114人、漏诉145人。全面实行“捕诉一体”⑤,完善派驻检察室监督机制,检察官引导侦查、证据审查、庭前把关的作用更加凸显,平均办案时长减少约10.2天。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⑥落实落地,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培训,出台仙桃市《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意见》。制度实施至今,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大力推进办案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轻罪案件办理体系,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检察权运行更加专业高效。针对“纸面服刑”、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监督收监执行16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384件,监督460余万元财产刑执行到位。

  2. 以民生福祉为宗旨,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理念,五年来共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7件,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加强民事案件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纠正不规范情形104处。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弱势群体,为98名农民工追索“血汗钱”400余万元。紧盯保险理赔、民间借贷等“假官司”易发多发领域,持续深化虚假诉讼违法监督,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办理的一起标的额逾千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3. 以促进法治为导向,做实行政检察。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工作重点,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72件、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0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久拖不决、矛盾突出的行政争议案件38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行政相对人拆除违法建筑,退还占用农耕地473亩,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份,督促依法行政。

  4. 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支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汉江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通过办案,清理汉江流域非法养殖点30余处、固体废弃物4.16万余吨、被污染水域600余亩,督促补植复绿8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40万余尾,督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万余平方米,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36余万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试点单位”。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强的检察定力推进改革落地

  1. 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平稳推进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变转隶为转机,联合市纪委监委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持续深化监检衔接。转隶以来,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1人,起诉78人。依法对张克非、赵映明、彭汉斌、张野、刘名超、郭尔军、叶向阳、毛国彬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侦查失职渎职、损害司法公正等职务犯罪5人。

  2.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大部制”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力资源配置模式,新遴选员额检察官17名,招录雇员制书记员26名,实现80%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830件,办理典型案件、带动提升能力的作用充分彰显。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进一步优化。

  3. 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机制,评查各类案件1000余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287份,推动整改司法不规范等问题76处,确保执法办案“有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落实“案-件比”⑦评价标准,倒逼提升办案质效,减少当事人诉累。用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坚持数量、质量“两手抓”,引导检察人员敢办案、办难案。在市委关心支持下,顺利搬迁新址,高标准建成功能完善的办案工作区,办公办案条件全省一流。大力推进“远程提讯”、“远程调度”等信息化办案系统建设,实现办案成本缩减、诉讼流程提速。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试点院”。

  五、坚持强基固本,以更大的检察担当锻造过硬队伍

  1.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办案实际成效、为民服务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46次,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紧抓实“融党建”,坚持“三个结合”党建工作法,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教育培训、队伍管理深度融合。经验做法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予以推广,连续获评“全市党建工作优秀单位”。

  2. 筑牢从严治检。深入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百日整治行动”、“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计划”、“干部作风整顿提升活动”,筑牢干警廉政根基。扎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排查整改各类问题七大类171条,建章立制35项,违纪违规干警严格按“四种形态”处理到位,得到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充分肯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⑧,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抓深抓细检务督察,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推动作风向“拼抢严实”转变,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获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3. 加强人才培养。出台《典型案例研讨制度》,抓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引导干警更新办案理念、掌握办案方法。充分发挥仙桃“法学家之乡”资源优势,开设“仙检大讲堂”、“业务沙龙”等系列栏目,打造全员培训体系。邀请政法各家开展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等联合培训,选派干警到纪委、公安刑警支队跨界实训,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队伍发展动力十足。涌现出“全国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省政法英模”、“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先进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7名干警入选省级办案人才库,83篇调研论文在各类学术会议获奖。

  4. 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10余次,扎实落实会议决议和代表意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等参与公开庭审、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60余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470条,法律文书3997份,重要案件信息275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查阅案件信息1046次,网络阅卷617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门户网站、“双微平台”推送检察信息2800余条,多角度讲好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先后有94个集体、18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检察业务、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必须树牢大局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保障仙桃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必须勇于改革创新,以思想破冰激发内生动力,引领发展突围,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更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业务短板还需要进一步补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服务大局质效还需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的实效性、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22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市第十次党代会擘画了未来五年仙桃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2年,我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锚定“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的发展目标忠诚履职,为仙桃“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奋力开启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1. 讲政治顾大局,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自觉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百强进位、县域标杆”目标要求上来,聚焦市委重点工作精准发力,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坚持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使法治成为仙桃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 保民生护民利,以更强自觉推进能动司法。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仙桃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反诈禁毒专项整治。主动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社会治理格局,纵深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打造善治仙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打击涉农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强改革促发展,以更实举措深耕监督主业。坚持把办案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持续优化“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提高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提高民事、行政检察质效。持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守护仙桃碧水、蓝天、净土。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4. 抓队伍树形象,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创新和落实检察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从严治检,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升级智慧检务,用科技手段助力高效办案。更加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正当扬帆破浪;重任在肩,更须策马加鞭!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仙桃加快“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奋力开启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附件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①企业“四类人员”:即关系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涉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

  ②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指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中心,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监督制度、过错惩罚制度以及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完整化的刑事风险预防体系,以防控企业刑事风险,促进企业合法经营。

  ③“断卡”行动:指在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等违法犯罪的同时,对认定出租、出借、贩卖手机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和业务限制。

  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基地: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紧密配合,在特定办案场所和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物证提取、辨认、心理疏导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同步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犯罪行为带给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伤害。

  ⑤“捕诉一体”:指检察机关内部实行的,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补充侦查,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工作模式。

  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有助于强化人权保护、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⑦“案-件比”:指一个案件与该案所经历的所有诉讼环节形成的“件”数之和在统计意义上的一个对比关系。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所经过的办案环节越少,“案-件比”就越低,司法资源投入越少,实现公平正义的效率也就越高;反之,“案-件比”越高,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诉累越重。

  ⑧“三个规定”:指中办国办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为“三个规定”。根据“三个规定”精神,最高检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要求对过问或插手、干预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如实记录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