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0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18年7月5日)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现将仙桃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打造一流检察机关”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仙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法治仙桃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好“三大攻坚战”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13件20人,对一起涉案人数达47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的集团电信诈骗案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抽调检察官专班针对银行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结合司法实例,对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电信诈骗风险等重大风险在市政广场进行法治宣讲,收到良好效果。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维护农村稳定,确定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11人,起诉5件8人。如办理的付义寻衅滋事案,付义为垄断仙桃市胡场镇南咀村一带的藕带市场,纠集十余人多次威胁、殴打收购藕带的商贩,该案起诉至法院后,付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加大对污染环境、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制售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起诉4件4人,为建设水乡田园城市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推进平安仙桃建设。今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23件459人,批准逮捕214件30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3件439人,提起公诉275件409人,移送汉江分院起诉12件19人。积极参与全市“反诈禁毒除霸”专项整治行动,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1件55人,诈骗犯罪案件11件16人,毒品犯罪案件39件57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5件47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154人,不起诉22人。

精准对接创新创业主体法治需求。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加强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1件12人,提起公诉12件1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活动犯罪案件1件。在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挂牌成立“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检察服务站”,设立2名“法律服务联络员”,把力量下沉到服务创新一线,切实维护保障创新创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各类来信来访66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因遭受犯罪侵害陷入生活困境的1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及宣讲48次。强化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在市社会福利院、市图书馆成立暖阳、书香两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矫正不良心理、健康回归社会。联合市工商局和消防分局对校园周边和乡镇生产厂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责令下架致小学生中毒“水晶泥”玩具127盒。与杨林尾镇革新村开展对口帮扶,协调各方帮助村集体建立桃业基地、水产养殖合作社和光伏发电项目基地,今年桃业基地喜获丰收,预计每名贫困户可创收5000多元,达到稳定脱贫。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彰显法治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1件。深化“两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信息平台上传案件71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件。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追捕6人、追诉14人,对侦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件9人。

强化监管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监管活动日常检察,针对违法会见、违法讯问等监督事项,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检察建议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1件。针对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刑罚执行文书未报备等问题,向社区矫正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2份。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虚假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件、提起诉讼案件1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律师违规会见、违反执业规定的问题,向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2名律师被提醒谈话、1名律师被给予警告处分,1名律师被停止执业3个月,全市开展了律师行业整顿活动。

(四)全面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入额必办案”要求,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上半年,院领导直接办案29件,审核案件245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705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12份,针对发现办案瑕疵的案件,均通报整改。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完善驻公安派出所联络员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次,促进提高侦查取证质量。探索公诉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办案环节设置标准化流程,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认真学习《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文件,学懂弄通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对接模式;依法应邀提前介入,与市监委就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明确调查方向,完善固定证据。今年以来,办理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指定公诉部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在2天内高效完成案件录入、系统配置、审查阅卷、文书操作、立案审查等工作,并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已顺利执行完毕,实现了监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审查的无缝衔接。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积极适应新时代需求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制定下发《仙桃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确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坚持每月一学习、每半年一次分析研判,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整体队伍建设,建立党组会、检委会“一会一学”制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在全市作经验交流。成立讲习所,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培训7次。主动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委支持,调整任命了3名党组成员、7名中层正职、15名中层副职,有效解决了干部断档问题。“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为抓手,开展全员参与、聚焦实战、竞争择优的人才培养锻炼机制,成功举办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切实提升了检察官职业素养和实务能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百日专项整治”、“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纪律作风建设月”等活动,强化全院干警廉政意识。加强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开展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和干警个人承诺活动,采取履职约谈、检查、考核等措施,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干警执行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值班情况等进行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检务督查95次,印发通报15期,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6人,廉政谈话18次,辞退1人,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显著加强,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已蔚然成风。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并落实人大代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在城区、乡镇分五个片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工作、观看检察职能宣传展板,使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提高监督实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众开放活动和公开听证29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4条、生效法律文书336份,及时通过微信、微博、官网发布案件信息和检察动态1085条。

二、上半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监督短板,特别是对刑事活动的法律监督还不够全面。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需要进一步深化,如何优化配备办案组织还需进一步研究跟进。三是队伍素能亟需提升,干警服务大局、监督履职的理念、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习惯做法需要切实加以改进。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

三、下半年工作总体安排

下半年,我院将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切实提升争先创优的意识和能力,做到正视差距、补齐短板、厚植优势、再创佳绩。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等工作,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通过依法、精准、有效服务,为检察自身发展赢得支持、拓宽空间。立足检察职能,围绕群众关切加大对民生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房地产、企业逃废债、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矛盾多发领域风险排查预警,强化犯罪预防前置,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是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成效。以遵循司法规律、补齐监督短板、做强主责主业为导向,突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传统职能的监督属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补齐监督短板,在完善办案方式、手段、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着力破解线索来源、提高监督准确性、加强监督刚性等难题。有效培育监督增长点。切实加强民行检察、未检等工作,充分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监督等职能,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以点带面提升监督效果。

三是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紧紧盯住法律文书瑕疵、程序瑕疵、“凑数”监督、滥发检察建议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用好案件质量评查这个抓手,围绕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证据标准、工作流程等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司法流程。自觉接受监督,既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又要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倒逼规范司法。

四是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运用现代科技成果,高质量完成最高检、省院、分院部署的信息平台和项目建设任务,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积极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规定,与监察委员会做好案件配合衔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等内容,稳步有序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凝心聚力,团结奋进,鼓足干劲,补齐短板,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