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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03-1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强化政治担当,倾力服务保障市域治理

  全力参与战疫、抗洪。一是立足本职服务防控大局。充分运用“两法”对接、联合调查、远程提讯、认罪认罚等特色做法,快速打击涉疫犯罪案件27件41人,办理的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入选全省打击涉疫犯罪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关停不符合国家口罩制售标准的“小作坊”企业,决不让“滥竽充数”的产品,玷污本地品牌形象,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编制防疫普法手册发放给各乡镇、社区、企业、卡口,为抗疫一线提供法治参考。二是主动上前投入战疫一线。全体干警紧跟部署、闻令而动,班子成员全员驻守一线,值班干警昼夜坚守卡口,司法警察全程押运保供,党员干警全部下沉社区,与全市人民并肩作战。依法防控、服务群众的做法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三是尽锐出战参与抗洪救灾。党员干警连续一个月坚守大垸子闸险段,先后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和应急力量2000多人次抢险护堤;发挥职能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清理汛期沿堤垃圾2万吨,在防大灾的同时防好大疫。我院被评为全市防汛救灾工作突出集体,1名干警获评全市防汛救灾工作突出个人。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一是深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开展“断卡”行动①,依法办理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人,为群众追赃挽损168万元。与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院校开展“远离校园贷”法治宣传,提升在校生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0余万元,帮扶驻点村杨林尾镇革新村建立海鹏桃业、光伏发电、水产养殖等产业项目,村集体和贫困户均实现稳定脱贫。主动为6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帮助因案致贫群体渡过难关。三是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践行“两山”理念,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重点部署,从严惩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起诉16人。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三美”建设,督促15个乡镇落实最严耕地保护政策,修复被破坏或改变用途的基本农田200余亩;督促治理水源地污染源10亩,整治恶臭水塘沟渠2个,清理汛后河道杂草、垃圾30万吨。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一是坚持强力清扫。围绕“六清”②收官目标,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件103人,审结率100%。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依法不起诉6人,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二是坚持高位推进。检察长带头承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主持召开扫黑除恶案件研讨会议60余次,依法妥善办理童某某等24人、崔某等12人重大涉黑案件;程某等5人恶势力“套路贷”案件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三是坚持长效常治。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漏洞和深层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迅速整改。建立协同会商、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线索排查、以案释法等五项工作机制,持续打击黑恶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坚持司法为民,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

  倾力服务“六稳”“六保”。一是坚持打击和保护两个维度。全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犯罪31人。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19人。二是把牢对内和对外两个方向。积极开展经济犯罪“挂案”③监督,清理“久侦不决”案件3件,使涉案企业甩掉“负罪经营”的包袱。落实市委政法委“千警联企驻勤”要求,30名干警包挂33家重点企业,畅通法治服务和诉求反映的“绿色通道”。通过“12309”热线、仙检公众号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网上服务228次,协助解决生产流通、员工返岗、法律纠纷等实际困难。三是构建“办案+合规”两种模式。在强化办案的同时,探索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通过制发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指明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漏洞;编印典型案例、开设普法讲座,帮助企业树立底线思维,远离违法犯罪“红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全力做好便民实事。一是坚持用真心赢民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将心比心办理群众信访事项204件,全部实现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群众满意度提升明显,重复信访同比下降15%。二是坚持以化解促稳定。严格执行检察长接访日、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化解息诉4件信访积案。针对上访申诉和涉疫矛盾纠纷,开展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律师参与、释法说理等活动23次,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三是坚持优服务提效能。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联动处理群众诉求,全面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被《人民日报(民生周刊)》、《检察日报》报道。

  努力保障特殊群体。一是重视保护、彰显关怀。健全专门工作机制,实行特殊群体案件专业化办理,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权益的犯罪53人。二是宽严相济、教育感化。对涉嫌轻微犯罪且认罪认罚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不诉11人,4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考上大学;对手段极端、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保持司法威慑,依法批捕7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20场次,守护成长净土。三是着眼长远、夯实根基。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④,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15个部门共同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的入职审查和从业限制制度。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基地⑤,起诉性侵、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同步推进司法救助、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和动态观护等工作。

  奋力推进反腐斗争。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与市纪监委共同制发文件,在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审查等方面加强规范,监检衔接更加流畅高效。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退回补充调查10件,提起公诉17人。依法办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名超受贿案,市政协原副秘书长谢大波受贿案,市城投公司原总经理张野受贿案,市财政局工业园直属分局原局长叶向阳挪用公款案等。认真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直接立案侦查市司法局沔城司法所原所长张某某玩忽职守案。

  三、深耕监督主业,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

  做优刑事检察。一是把握平安建设需求。依法批准逮捕400人,提起公诉805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241人,实现高压促稳、严打护安。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批准逮捕158人、不起诉186人。二是优化刑事办案机制。完善专业化办案平台,建立轻罪案件办理机制,由4名检察官集中承担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捕诉工作,全年人均办案141件,一天最多审查起诉22件,办案周期最短2天。三是强化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4件,追捕10人、追诉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9件;监督法院审判违法行为1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85件,督促收监3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持续深挖“突破点”,坚决补齐“最短板”,全年办结各类民事案件54件、行政案件32件,同比分别上升157%、167%。加强民事案件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纠正不规范情形26处。深化整治虚假诉讼,移交“假官司”犯罪线索2条,公安机关均已立案,法院已再审改判1件。二是不断更新办案理念。深入贯彻民法典,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对弱势群体等特殊主体民事权益受损情形,先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协助农民工依法讨薪、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7.4万元。如在办理陈某劳务纠纷案中,我院经审查以支持起诉、检调对接等方式,协助其依法获得拖欠两年的劳务损害赔偿款。三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久拖不决、矛盾突出的行政争议案件13件。主动召开圆桌会议,化解当事人与毛嘴镇镇政府污染治理争议、当事人与仙桃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消防管理争议等行政争议,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贯彻市人大办、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一是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重点办理违规发放、少征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如针对2014年至2019年部分受刑事处罚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市人社局依法及时对违规发放的养老金进行追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万余元,并促成市人社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建立关于服刑人员信息互通的常效机制。二是聚焦安全生产,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结合全市木材加工整治专项活动,深入15个乡镇对147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调查,促进依法关停问题突出的无证木材加工作坊71家,其他未关停企业均在职能部门的督促下完善手续、增设排污设备、防火装置,减少了安全隐患。三是聚焦食品药品保护,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以及销售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均附带提出3倍惩罚性赔偿金。针对全市三家大型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监督,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全市餐具消毒公司进行全面整改。

  四、优化司法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搭建业务质效评价新体系。把强化业绩评价作为落实各项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全省业绩考评试点单位为契机,出台符合基层、务实管用的考评实施细则,对检察官履职质量、效果、效率实行量化综合考核。加强对案件质效的考评,落实“案-件比”⑥评价标准,倒逼提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审查起诉质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在更高层次上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全年“案-件比”优至1.5,指标质效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新质效。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⑦适用力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856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服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4.7%,有效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对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把释法说理、督促赔偿贯穿办案始终,加强与辩护律师、被害方沟通,让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促成刑事和解12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推行智慧检务办案新模式。主动争取省发改委、省检察院下拨科技强检资金759万元。打造便民利民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案管大厅”,设置专门律师会见室,全面推行网上预约、电子卷宗、网上阅卷,保障疫情期间业务正常办理。建成设施齐全、全省一流的办案工作区,疫情期间使用“三远一网”开展远程提审36次、远程庭审23次、网络接访18件,有效实现办案成本缩减、诉讼流程提速。

  五、狠抓基层基础,持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抓党建带队建。一是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培训、主题党课、革命传统和先进典型教育13次,全面激发“头雁效应”,被市委评为党建工作优秀单位。二是创新推行“三个结合”。坚持抓党建与业务工作、教育培训、队伍管理相结合,同步提升干警政治素能和业务素养,经验做法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予以推广。注重先锋引领,优选支部书记9名,设置“党员先锋岗”10个,党员干警在战疫抗洪、文明创城、履职办案中发挥出“主心骨”作用,2名表现突出的团员干警被“火线”发展入党。三是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强化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计划”,推进精准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常态化开展内部监督,全年对内开展明察暗访90人次,提醒谈话8人次,降级处分1人,辞退工勤人员1名,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强基础提素能。一是突出发展目标引领。制定《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发展规划》,树立创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奋斗目标,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实效。开设“仙检大讲堂”、“干警夜学课堂”、“检察业务沙龙”,邀请康均心、李奋飞、何荣功等著名专家讲课。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班子成员和检察官结合案件授课25次,1名干警获评“全国案件管理业务能手”,1名干警获评全省先进检察官。三是打造人才培育平台。深化检校共建,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检察人才,30篇调研论文在全省各法学论坛获奖。强化挂职交流、跟班实训、岗位练兵等平台建设,让检察业务人才又通又专,1名干警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6个集体和3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以公开促公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去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46条意见建议梳理分析,精心办结并公开回复;邀请22名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视察、参与检务活动,收集并落实代表建议10件。二是充分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重要会议、专题调研、案件座谈会、公众开放日1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观摩、座谈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175人次。三是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59条、法律文书697份。全面推进新媒体阵地建设,开辟“仙检说法”“仙检述评”等专栏,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2020年是仙桃检察阔步发展的关键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举措还不够精准;二是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够多;三是与法治建设目标相比,办案模式和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四是与司法履职标准相比,队伍整体素能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审议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竞进提质、勇当标杆、开创新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仙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仙桃高质量发展。围绕“主城引领、双擎驱动、三区协同”总体布局,聚焦创建“三区三城”、三美建设、四基地两中心建设等重点部署,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供给。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职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用心用力做好服务仙桃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

  二是以更实举措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主动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方法路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度对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努力使仙桃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平安仙桃建设。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仙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开展反诈禁毒,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更加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在刑事抗诉、民事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维护法治权威。进一步强化民生检察,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以更高标准持续锻造检察铁军。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动态调整、追责惩戒等措施,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创新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不平凡的2020已成过往,新的征程已经开启,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克难奋进,为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推动仙桃“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检察贡献!

  附件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①“断卡”行动: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就全国“断卡”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在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等违法犯罪的同时,对认定出租、出借、贩卖手机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和业务限制。

  ②“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③“挂案”: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后虽未采取强制措施,但超过二年未移送审查起诉,或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依法做其他处理或撤销的案件。

  ④“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该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

  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基地: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紧密配合,在特定办案场所和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物证提取、辨认、心理疏导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同步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犯罪行为带给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伤害。

  ⑥“案-件比”:从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案”。“件”是指诉讼环节,包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法院退回、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等。“案-件比”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相对越好。

  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这项制度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本质上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