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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7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7月4日在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高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统筹做好新时代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多项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2020年1月至6月,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134人,起诉413人,其中办理涉疫犯罪案件30件42人。

(一)充分履职强办案。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将疫情防控和依法保障有序复工复产作为服务大局、维护国家安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手抓防控任务落实,一手抓履职办案。二是保证办案质效。加强侦诉衔接,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对涉疫案件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与市法院沟通配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速办理案件22人,其中李某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从审查起诉到判决仅用时2天,入选全省打击涉疫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办案情况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三是促进社会治理。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四基地两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办理涉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21件。针对口罩市场乱象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市273家“三无口罩作坊”被依法关停;针对妨碍农民春耕生产的违法排污行为,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被污染的农田恢复原状

(二)灵活举措强服务。一是结合实际普法宣传。紧贴防控大局进行定向普法,制作《防控疫情,守法十则》法治宣传手册推送给基层干部、生产企业、社区群众,为依法防控疫情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受到广泛好评。二是认真做好案件管理和律师接待工作。与监委、法院、公安、律协等部门建立应急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涉疫案件的受理和流转;积极引导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业务264人次,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办理不断档。三是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打折扣。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依法做好信访事项,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5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5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

(三)主动作为强实效。一是审慎办案助力发展。对涉企案件提前介入、专人指导、从快办理,依法办理涉企案件25人、制售伪劣产品案件25人。建议公安机关对12名涉企人员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在法律界限内对涉案企业主管3人做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深入企业问计问需。着眼复工企业法律需求,院领导带头深入通达、新鑫等无纺布重点企业,为复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在4月底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我院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检察院代表以“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为主题交流发言三是统筹抓好春耕生产。积极组织帮扶村村民开展春耕备耕,协调开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绿色通道,将滞留在村的5万斤农产品及时运出销售,协调运送60余吨化肥、饲料、种子等物资进村,确保村民安全有序春耕生产,严防新致贫现象发生。

(四)锤炼队伍强素质。把防疫工作当作考验检察队伍能力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员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落实市委部署,检察长驻守彭场镇,协助指挥部开展遍巡督办,组织干警参与社会面管控,落实防疫措施。派出青年干警突击队在彭场交通要道卡口值守,保障生产物资有序流通;派出司法警察大队昼夜跟班,协助特警押运物资,确保企业产品及时投入防疫一线。党组成员分别带队驻守沙嘴街道骑尾社区和杨林尾镇,与一线干部共同开展清洁消杀、值班值守、疫情管控、秩序维护等工作,彭场镇、杨林尾镇、沙嘴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分别向我院发来感谢信。除值班干警外,其余党员干警全部下沉一线到社区参与防控,与全市人民并肩作战、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检察力量。积极防控、服务群众的相关做法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我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名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青年干警被发展入党,其中1名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优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495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393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3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

一、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推动仙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群众追赃挽损1534万余元。与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共同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促进相关问题综合治理。围绕脱贫攻坚,为6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2.3万元,向8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7.59万元。筹措资金40万元,用于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争取专款30万元,帮扶杨林尾镇革新村壮大产业,桃产业基地喜获丰收,产业扶贫取得初步成效。围绕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7人,同比上升291%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攻坚”开路,批捕黑恶势力犯罪72人,起诉98人,依法完成童某涉黑专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以“打伞破网”断根,坚持深挖整治,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查处。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依法追捕4人,追诉漏罪1条,不予批准逮捕4人,做到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邀请刑事法学专家为政法各部门开展联合培训,凝聚办案共识,提升办案能力。

(三)优化企业营商法治环境。深化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新“鄂检十条”,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犯罪61人,起诉84人;从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出发,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科研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在法律界限内不批捕19人、不起诉5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会同市工商联开展专题调研,举办服务民营企业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落实市委政法委“千警联企驻勤”部署要求,47名干警包挂74家重点企业开展常态化法治服务,不断增强仙桃营商环境的吸引力、竞争力

(四)倾力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在惩治职务犯罪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人,起诉12人,有罪判决100%。突出办理大要案,对刘汉强、彭强光、赵映明等7名原正科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配合,会同纪委监委制定提前介入、证据收集审查等工作衔接机制,增强惩治腐败合力。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对有关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渎职侵权犯罪2人。

(五)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法治仙桃建设,制作平安法治宣传片4部,开展“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巡回宣讲,擦亮仙桃名片。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行视频接访、网上信访,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实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耐心释法说理,稳控化解信访积案1件。

(六)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批捕5人、起诉10人,会同相关部门约束观护、严加矫治。加强教育挽救,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人、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开展心理、生活和学业救助19人,14人在帮教下返校完成学业,5人顺利考入大学。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参与“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扫黄打非·护苗2019”等专项行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1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公开课22场,覆盖师生1万余名。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一)做优刑事检察,保障平安稳定。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2019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83人,提起公诉101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5人、不起诉2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组织检察官团队出庭公诉我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妥善办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佰斯特企业制售伪劣产品案、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废铅加工厂污染环境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3件,通过加大介入力度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543件,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移送后公安机关立案8人。坚决落实对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执行的法律监督,办理纠正监外执行不当案件70人,创新探索“八查八看”工作方法受上级肯定推广。

(二)做强民事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推动矛盾妥善化解,维护司法权威。深化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纠正不规范情形12件,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十大优秀案件。突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紧盯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查实并督促纠正“假官司”2件,办理的一起标的额逾千万的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三)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工作重点,办结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200%。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理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如针对被执行人拒不缴纳行政罚款的情形,依法建议市公安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国有财产不流失。坚持监督前沟通释法、监督后跟踪问效,共同营造厉行法治、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公共利益。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8件,同比上升172%。聚焦环境和耕地保护,督促对全市31家商混站进行全面检查,15个违法占地项目被立案查处,8个项目的处罚决定被强制执行,查处面积110余亩,罚没入库33万余元。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对全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洁消毒,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聚焦“健康仙桃”,监督有关部门对全市餐饮行业进行拉网整改,杜绝油烟违规排放,督促检查食品销售店、餐饮服务店、流动摊贩300余家,推动停业整顿4责令整改50余家;开展口腔诊所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促进违法行医口腔诊所全部关停取缔。聚焦英烈保护,推动我市胡幼松烈士纪念馆和纪念碑修缮投用。针对交通拥堵和事故频发,配合汉江分院送达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我市“五小车辆”综合整治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一)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着眼优化履职效能、提高专业化水平,重新设置内设机构11个,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布局。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检察官引导侦查、证据审查、庭前把关的作用更加凸显,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突出选拔优秀业务骨干,注重老中青梯次配备,有效激发各年龄段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改革期间,积极向市委汇报进展,做好工作交接、优化人员配置、抓好内部衔接,实现人心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深化员额制改革,新遴选3名员额检察官,确认递补检察官3名,形成能进能退、灵活补充的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59件,审核案件757件,办理典型案件、带动提升能力的作用更加彰显。强化流程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对在办案件开展线上日常巡查,对办结案件开展常规抽查,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370份。重视结果运用,将质量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案责任追究有效衔接,实现绩效考评精细化。

  (三)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向市委专题汇报贯彻落实进展,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出台仙桃市《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意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626人,适用率84.4%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最快仅用1天。全面做好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等工作,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0%以上,一审判决上诉率下降至5%,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奋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一)坚持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倡“真学、真改、真用”,先后举办支部读书班、专题研讨会、调研交流会50余场,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研究党建工作规律,探索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教育培训、队伍管理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工作法,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被市委评为“党建工作优秀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辟“铭记奋斗岁月,传承检察精神”主题专栏,让年轻干警走访离退休干警,抓好阵地管理,传承奋斗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全年开展明察暗访90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

(二)坚持专业强检。打造专业化办案平台,建立扫黑除恶、电信诈骗、涉毒犯罪、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专业化办案团队,使检察官从注重“全科”素能转向突出“专科”优势。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建立轻罪案件办案机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套机制、派驻检察官监督机制,检察权运行更加专业高效。强化专业化能力保障,充分发挥仙桃“法学家之乡”的优势,依托法学资源,开设“仙检大讲堂”、业务沙龙、“检察官微课堂”等系列栏目,打造全员培训体系,5名干警入选省级办案人才库,25篇调研论文被各类论坛收录,15个集体、5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三)坚持保障护检。在市委关心支持下,顺利搬迁新址,高标准推进办案区、功能房改造,办公环境提档升级。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标准化案件管理大厅、12309举报中心、数字化档案室等,大力推进“远程提讯”、“远程调度”等信息化办案系统建设,实现办案成本缩减、诉讼流程提速。

(四)坚持监督兴检。5件省人大代表建议认真办理,全部按期办结并反馈。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获全票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参加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3次,听取意见建议48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典型案件17件。在仙桃日报、电台开通“仙桃检察”栏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本院微信公众号、网站推送典型警示案例、讲述检察故事。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0条,公开法律文书650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对接党委决策部署还不够精确、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产品整体质量还需提高;三是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提升,部分干警的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四是检察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的水平仍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竭尽全力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我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为推进仙桃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仙桃高质量发展。自觉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更加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发力。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坚定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擦亮小城镇等重点任务,全力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服务仙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更强担当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职能履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平安仙桃建设。强化共建共治,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案加强研判,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强化以案释法,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建设法治仙桃贡献力量。

三是以更高水平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量刑建议精准性。深化民事检察,加强民事执行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深化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全力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以更高要求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升级智慧检务,用科技手段助力高效办案。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宣传,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是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履职尽责、砥砺前行,为仙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