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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0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22日在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今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努力,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创建实现新作为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切实推进“平安仙桃”建设。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8413924人,批准逮捕2341316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465125人,提起公诉30894504人,移送汉江分院起诉87150人。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是围绕群众平安需求,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98484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511679人、毒品犯罪案件486561人。二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126人。如今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来,我院坚持从严从快打击,2个月内批准逮捕各类诈骗犯罪嫌疑人53人。三是围绕社会安全风险防控,密切关注侵害网络安全等新型犯罪,坚持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如2014年我院批准逮捕了首例“伪基站”犯罪案件,对遏制短信诈骗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和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共不批准逮捕735人、不起诉118人;着力完善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机制建设,积极促成23件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二是真心关切、教育感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全面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共安排亲情会见33人次;开展社会调查46人次;依法对 9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三是落实保护,彰显关怀。不断增强人权保护意识,更加注重权利义务告知和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坚决把牢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不断传递法律温度,共发放救助金23.6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坚持以管理促维权,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与我市3所学校联合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发挥“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平台作用,加强对534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督和维权服务,通过温暖感化,增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二是坚持以化解促稳定,严格执行检察长接访日、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建立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理机制。共依法受理、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459件;接待集体访52件;化解积案1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3件。三是坚持以服务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结合全市“双百双千”、“联企驻勤”活动,全方位为我市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积极投身全市“三万”活动和“精准扶贫”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形成新常态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7169人,其中,立办贪污贿赂案件121140人,渎职侵权案件262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大力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所办案件中,大案89件,要案4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领导干部37人,大要案占85.4%。如依法查办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某某(正处级)受贿案;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叶某某(正科级)受贿案;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仙桃日报社原社长吴某某(正科级)受贿案。我院还先后抽调精干力量参与了中央专案的办理。二是严惩涉农职务犯罪。以三农资金管理、新农村建设等惠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如依法查办了三伏潭镇农业办公室原主任付某某贪污血防改厕资金案;张沟镇宋场村原支部书记操某某贪污改水工程款案。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活动。重点查处为谋取非法利益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嫌疑人44人;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活动,共追逃犯罪嫌疑人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推动侦查工作转型发展。一是实施“精细化”初查。加强对案件线索的评估管理、分析研判,集中力量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缜密初查,初查成案率达90%以上。如2012年,我院通过办案,摸排出中铁电气化局原总经理刘某某(正厅级)受贿线索,由最高检指定省检察院查办。二是加强“系统化”深挖。认真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发案的特点规律,通过深挖系统窝串案,进一步提升打击效果。如依法查办了市排湖泵站工程管理局贪污受贿窝串案7人;农村改水领域贪污受贿窝串案5人;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9人。三是开展“信息化”侦查。加强侦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大数据在侦查取证、突破案件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我院反贪局被评为汉江检察机关信息化侦查竞赛活动优胜单位;2件案件被省院、分院评为职务犯罪信息化初查精品案件。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一是突出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预防工作。主动将我市南城新区建设、仙洪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纳入预防工作范畴,帮助防控风险;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五进”要求,共开展警示教育7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万余人;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5份,提出整改建议150余项,切实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二是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将工程建筑、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众多领域纳入查询范围。共录入行贿犯罪信息105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00余次。三是不断创新预防形式。2012年,我院邀请奥运体操冠军杨威拍摄的廉政宣传短片,获全国检察机关廉政公益宣传短片三等奖、全省检察机关廉政宣传短片特等奖2014年组织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爸爸回来吧》,在我市电视台各频道播放,并被腾讯、优酷等网站收录。

三、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构建新格局

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四化”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各诉讼环节的违法行为,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增强。一是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为重点,共监督立案252件、撤案92件;依法追捕90人,追诉漏犯129人,追诉漏罪135条。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1件、改判11件;针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0份。三是认真落实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两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移送案件22件;扎实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136人。

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开展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以及“假减暂”等专项查检。共监督纠正未交付执行案件14件,对发现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79件,监督有关部门将市规划局原局长李某某等8名罪犯收监执行。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对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实行同步动态监督。共依法纠正社区矫正不规范问题20余起,向社区矫正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4份、检察建议5份。三是不断加强和改进派驻检察室工作。监督纠正监管机关在羁押和管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310次;办理监狱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10件;建立健全久押不决案件报告和督办责任制度。如2015年,我院对超过审理时限未结案的8件案件,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均予以采纳。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一是办案规模稳步增长。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提请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份;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9份;对执行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21份。二是办案效果稳步提升。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份,依法处理法律从业人员2名。三是公益诉讼试点稳步推进。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紧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侵害公益事件,调查案件线索14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3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

坚持改革一体遵循与加强基层首创相结合,攻坚克难,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着力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一是落实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我院保障基数核定、预算编制、固定资产清理等工作。自20151月起,财物上划省级财政统一管理。二是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部机构整合。严格考试考核,择优确定了首批46名员额检察官,并同步实施了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以精简、增效为原则,将原有23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八部一局”,优化审批审核指令,简化办案工作流程,实行“扁平化”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检察官“权限清单”、业绩考评和监督管理制度,既充分放权、又严格责任追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深入推进检察重点改革。一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把握证明标准,依法运用不起诉等检察裁量职权,防止案件“带病”起诉,避免冤假错案发生。二是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严格执行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各环节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导入司法程序予以纠错;对不服正确裁判和决定的,加强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共妥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428件。三是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配合司法部门完成了16名人民监督员的重新选任工作,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信访接待、案件回访等活动,并新建“人民监督员评议厅”,全面强化履职保障。共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案件5157人。

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设立乡镇检察服务站。在全市设立9个乡镇检察服务站,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努力把检察服务站打造成为参与综合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前沿阵地”。二是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创新为22名律师开通网上查询账户、密码,实行案件信息查询和律师身份的一对一捆绑,方便其随时查询了解案件情况,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三是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与全市18家行政执法单位共同搭建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督促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3000余条,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件。

五、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司法公信有了新提升

不断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促进检察权依法、独立、正确行使。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加自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先后就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办案质量、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向市人大作专题报告10余次,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推动工作发展进步。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开展定期走访、邀请视察工作40余次,寄送检察工作动态3400余份,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检务公开形式日益丰富。依托案件信息公开专网,及时发布案件相关信息,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11条、法律文书1059份;积极构建新型检媒关系,充分利用“互联网+检察”模式,通过官方网站、“双微平台”主动发声,不断宣传检察工作,汇聚社会正能量。今年4月,全市新媒体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先后邀请300余名各界人士到我院参观指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逐年提升。

自身监督制约逐步完善。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对办案全程实施动态监管,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不断加强办案风险防控。共评查案件4458件,发现瑕疵700余处,发出流程监控预警通知书1826份;集中开展基层院抽样评估整改工作,共整改不规范事项8大类36小项;制定和完善业务工作运行、司法质量保障、工作绩效考核等规范,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全面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

六、着力增强履职能力水平,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总要求,全面强化干警履职担当的能力,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发挥党组班子“领头雁”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打牢听党指挥、忠诚敬业、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检校共建,不断丰富干警学识,促进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我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坚持开展跨岗交流锻炼、岗位学练赛等活动,促进增长才干、积累经验,锻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坚持文化育检,组织开展了演讲赛、读书会、运动会等一系列文体活动,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全院上下呈现出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等规定,围绕“四风”深入开展检务督查72次;扎实开展“守讲树”、“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促进干警转变执法理念、严守执法纪律、改进执法方式、打造过硬作风。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汉江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我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有16个部门、72名干警受到省级、市级表彰,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官”,并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下,司法理念的转变还不够,公正司法的意识还不强、接受监督的观念还不牢;二是对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如何更好的发挥研究的还不够深入,还不能有效摆脱传统工作模式的羁绊,各项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队伍能力素养与“五个过硬”队伍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一专多能的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相对缺乏;四是创新驱动、激发活力的制度措施还不多,改革创新的力度有待加强;五是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虽已建立,但巩固提高的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诚履职,克难奋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市“务实重行,绿色崛起,奋力谱写水乡田园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担当汉江地区的排头兵。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紧紧围绕汉江检察机关提出的“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打造一流检察机关”的目标,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力争进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担当繁荣发展的捍卫者。更加自觉的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监督纠正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法治引领,努力担当法治建设的带头人。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仙桃”建设总体布局中,努力提升检察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权力规范行使,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努力担当创新发展的先行军。继续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找准着力点、切入点、落脚点,不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激发创新活力,继续深化各项重大改革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改革实效;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突出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努力担当队伍建设的示范院。按照队伍建设“五个过硬”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强化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打造一批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着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继续前进,为奋力谱写水乡田园城市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