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今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仙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平安创建,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61件734人,批准逮捕457件58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43件1051人,提起公诉647件926人,移送汉江分院起诉17件31人。一是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实行优先办理、快审快结;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69件87人、“两抢一盗”①犯罪108件149人、毒品犯罪108件115人。二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净化企业周边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年共办理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25人。三是进一步推进诉讼标准化建设。注重提升打击犯罪的效率效果,重点对故意伤害、贩毒、诈骗、行贿、交通肇事等5个常见多发罪名进行分析总结,分别就构成要件、案件情节、适用条款、取证要点、量刑建议等方面探索制定了公诉审查指引标准,并应用于办案过程中,提升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机制,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和解工作,促成了34件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二是坚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严格执行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把好入口关、办理关、出口关;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302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99件,全部得到依法妥善处理。三是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104件150人、不起诉25件37人,减少社会对抗,消除不安定因素。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在全市设立9个乡镇检察服务站并挂牌服务,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努力把检察服务站打造成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综合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前沿阵地”。二是大力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②、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档案封存、跟踪帮教等举措,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27人,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途径、新方法,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讲堂等活动,着力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三是认真落实市委“千名干部进千企、排忧解难稳增长”活动要求,继续推进检察干警“联企驻勤”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走访座谈、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70余个。
二、助推反腐倡廉,着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有贪必惩、有案必查的要求,加大办案力度,落实预防措施,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突出重点,全力查办大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6件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1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严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领域案件,以及大要案。全年查办的案件中,大案27件,科级以上干部要案9人。如先后查办了杨林尾镇原镇长高某(正科级)、财政所原所长邹某某(正科级)等人贪污受贿案,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仙桃日报社原社长吴某某(正科级)受贿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
系统分析,着力深挖窝串案。突出案件查办的针对性、系统性,通过对相关领域职责范围、权力分布和资金走向的分析梳理,立案侦查多起贪腐渎职窝案串案。如先后查办了市排湖渔场相关人员贪污窝串案1件4人,农村改水领域贪污贿赂窝串案3件5人,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突出抓好职务犯罪追逃工作,先后将2名潜逃达10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惩防并举,大力推进预防工作。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五进”要求③,先后深入杨林尾镇、沙嘴办事处、龙华山办事处、仙桃小学等地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0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900余人;积极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预防,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55次;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3次,撰写调查报告3篇,预防咨询5次,案例分析22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3份,提出整改建议60余项,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三、维护公平正义,着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人权,严防冤假错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4人,追诉漏犯14人,追诉漏罪1条;建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④9件9人,侦查机关全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对侦查活动中各类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有效减少和防止了侦查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⑤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利用,协调、督促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信息2118条,位居全省前列,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147次,调查核实存疑案件11件,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省检察院王永金副检察长亲自到我院调研“两法衔接”工作,并予以充分肯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3件4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活动,向社区矫正⑥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7份,检察建议1份。组织开展了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向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检察建议1份;对超过审理时限未结案的8件案件,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组织开展了特赦部分罪犯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经清理筛查,确定了22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办理监狱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8件;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对中央“专案”羁押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了“专案”的安全顺利办理。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8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7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群众权益受损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份。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⑦试点工作,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目前已启动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诉前调查活动;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⑧工作,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份。其中,查办虚构案件事实、法律关系,伪造出借人、借款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份;查办违背当事人诉讼意愿,伪造签名,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虚假诉讼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2份。
四、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创新检务公开形式,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工作报告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议案建议办理反馈制度,促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2015年8月,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10月,我院4名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11月,检察长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会议上作了表态发言。加强与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沟通,通过定期走访、邀请视察、赠阅检察报刊等形式,积极争取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2015年7月,我院向市政协专题报告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12月,我院班子成员分头带队走访各镇办“两代表一委员”,通报全年检察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不断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开通案件信息公开专网,及时发布案件信息,积极推进法律文书、诉讼程序、重大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77条,公开法律文书485份。大力推进“互联网+检察”⑨模式,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检察工作,着力构建“检察网阵”。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⑩等活动,先后邀请30名企业代表、35名人大代表到我院参观指导,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⑪,创新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律师身份的一对一捆绑制,已为16名律师开通网上查询账户;全年接待律师电话咨询125人次,阅卷查询106人次,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制定和完善业务工作运行、司法质量保障、工作绩效考核等规范,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全面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挥案管部门监督作用,对办案全程实施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和文书监控,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全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23件,发现瑕疵200余处,发出流程监控预警通知书365份,真正为司法办案建立起一道“防火墙”。
五、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步骤,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⑫、内部机构整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任务。
坚持基本遵循,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改革文件精神,确保读懂吃透、方向不偏、步子不乱;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出台我院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上级各项改革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和市委政法委汇报改革的重要精神、最新部署以及难点问题,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始终把队伍稳定放在首位,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正确对待改革、拥护支持改革。
秉持公开透明,推进分类管理。坚持党管干部、竞争择优、有序衔接的原则,严格选任标准,规范选任程序,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开展考核推荐工作。截止目前,已组织完成进入员额检察官的报名、资格审查、业绩公示、考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各项工作,经报请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审核,首批计入员额的46名检察官已全部确定。同时,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也已有序开展。
保持改革韧劲,纵深推进改革。在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按照省检察院确定的“八部一局”⑬模式,推进内部机构整合,实行扁平化管理;综合考虑部门规模、案件数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构建办案组织;按照检察权运行规律,科学划分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不断探索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六、加强素能培养,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着力加强干警的管理教育和能力培养,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将“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与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以书本精学、典型示范、温故经典、反面警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教育,不断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活动中树立“守讲树”先进典型2名,其中1名入选仙桃楷模。将“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扎实开展专题党课、专题调研、专题研学,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力求在深化认识、找准症结、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上取得实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聚焦“四风”问题开展检务督察24次,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全院干警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突出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做到执行方案不走样,推进整改不务虚,完成任务求实效。活动中,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认真听取批评建议,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院干警从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办案规范等各方面,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整改落实。通过活动共发现严格科学管理、执行办案纪律、法律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不规范问题40余条,梳理分类、整改转化20余处,有力促进了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突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进一步丰富内容形式、搭建锻炼平台。按照青年干警“上挂下派”要求,选派了4名优秀青年干警到汉江分院、潜江市院交流锻炼。强化跨岗培养、岗位学练赛、检校共建等活动的针对性,努力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司法办案的素质能力。组织干警前往我院“精准扶贫”活动驻点村访民情、解民忧、送温暖,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思路仍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干警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亟待提高;三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还不够大,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攻坚克难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将坚持以“四个全面”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大局,全面履职,努力为仙桃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动摇,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以实际行动助推法治仙桃建设进程。
二是全面履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反腐败的势头和力度不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提升干警素能,打造过硬队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素质能力培养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身司法规范化程度,着力塑造检察队伍良好形象,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四是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创新发展。自觉肩负起司法改革重任,贯彻落实改革相关部署,积极研究和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工作平稳、队伍稳定;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各项检察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奋勇向前,争创一流,努力为服务仙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2、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 指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同一案件承办人负责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跟踪帮教等工作。
3、预防职务犯罪“五进”要求:指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做到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预防活动、警示教育。
4、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判决生效前,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羁押是否适当进行审查,认为无羁押必要性的,作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或者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活动。
5、“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处理,以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合力,简称“两法衔接”。
6、社区矫正: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7、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8、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主要是监督纠正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法官为个人利益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
9、“互联网+检察”:指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检察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工作发展模式。
10、“公众开放日”:指在每年6月和12月的各一天,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参观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11、新型检律关系:指检察官与律师在诉讼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尊重对方的诉讼权利和诉讼行为,共同维护法治尊严;作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律师沟通交流,积极回应律师执业诉求,及时研究解决律师执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着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12、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指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落实司法责任制,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确定三类人员的比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和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
13、“八部一局”:指湖北省检察院为缓解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减少办案审批层级、提升办案效率,推出的一项内部改革措施。即在基层检察院,撤销原有内设机构,按人员编制数,整合为5至9个部,由副检察长兼任各部负责人,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办案模式。仙桃市检察院为较大的基层院,内部整合后,将设立“八部一局”,分别为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公诉部、批捕部、刑事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人事管理部、司法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