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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仙桃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年终盘点

【字号:    】        时间:2021-01-28      

  “作为新任人民监督员,通过近半年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我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坚定决心和诚恳态度。”日前,人民监督员许雅婷面对检察官的上门“纳谏”,分享了自己的履职体会。

过去一年,仙桃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人民监督员的“第三只眼”作用充分发挥在检察办案的各个角落。

  延伸触角拓展监督广度

  新时代新形势,如何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此,仙桃市检察院在严格落实“应当监督”要求的同时,积极拓展范围,努力做到监督无死角。

  “我参加过好几次刑事审查公开听证会,但这类的公开听证还是头一回,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工作做的真实在!”去年12月,仙桃市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就民事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综合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法律适用等因素,在充分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后,有效解决了案件双方的矛盾分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察办案活动99次180人次,内容涵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法治进校园巡讲等各个领域,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求诊问脉提升监督精度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如何借助人民监督员“外脑”,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仙桃市检察院不断健全案件监督评议和评查审核机制,以公开办案台账、邀请执法检查等方式,主动向人民监督员求诊问脉。

  “我参评的这几起案件总体质量不错,但有个别法律文书的说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去年11月,仙桃市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不起诉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时,人民监督员直言不讳。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我们检察机关也是一种促进。下一步,我们将增加案件质量监督频次,让更多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来,倒逼承办人员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官彭爱表示。

  多频共振增加监督力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土生土长’、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制度,它的监督范围涵盖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9月下旬举办的“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中,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张丹向19名新任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履职制度、工作范围及工作程序。

  以此为新起点,该院不断畅通人民监督员沟通渠道,除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介绍最新法律条款外,还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开展“云走访”,不定期上门征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全面记录、督办落实、及时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0年以来,该院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众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不起诉公开宣告、新闻宣传周等活动40余次,确保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下一步,仙桃市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始终把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晒”在人民监督员的“聚光灯”和“显微镜”下,使人民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仙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讯员 印家宽 曾琴仙)